李源根、周静、张京春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82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2002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李源根、周静、张京春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8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17 10:48:02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82号
李源根、周静、张京春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东岳路的《房屋共有权证》(房产共有权证号:00000099号、房屋建筑面积:111.3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0年11月17日
声明人:李源根、周静、张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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