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鱼县镇、村(社区)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0624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嘉鱼县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嘉鱼县镇、村(社区)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22 11:27:51

关于印发嘉鱼县镇、村(社区)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权力下放、服务下沉、保障下移,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便捷的服务,夯实全县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基础,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嘉鱼县镇、村(社区)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以下简称《清单(目录)》),印发给你们,现将有关落实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布《清单(目录)》。各镇要根据《清单(目录)》,在镇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布《清单(目录)》。

二、建立健全《清单(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各镇要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调整情况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综合考虑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及时对《清单(目录)》进行调整完善。

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清单(目录)》中列出的事项,原则上要全部进驻镇、村(社区) 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要加强对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便民服务中心事务"有人管”、业务"有人办”。

四、各镇要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主任由政府一名分管副职兼任, 调剂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大厅日常值守等综合性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从各入驻单位现有人员中选派,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由派出单位负责业务指导和培训,日常工作接受服务大厅统一监督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原则上由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确定一名或多名代办员,建立以村干部、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网格员以及其他“以钱养事”人员为主体的代办工作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推行专职代办。

五、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改革。进驻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一窗通办”,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



嘉鱼县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附件:镇、村(社区)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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