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承志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26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0911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周承志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23 14:57:30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26号
周承志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凤凰大道100号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鄂(2019)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4881号、房屋建筑面积:102.4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承志
2021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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