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国、廖丹丹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声明号:2021第34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0997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周伟国、廖丹丹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声明号:2021第3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11 15:52:00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34号
周伟国、廖丹丹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迎宾大道3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000107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伟国、廖丹丹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