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地方税务局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号:2021第87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3092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嘉鱼县地方税务局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号:2021第8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9-13 09:03:22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87号
嘉鱼县地方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嘉国用(2009)第22450444号、土地面积:19971.8平方米、土地用途:公共建筑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16年4月27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嘉鱼县地方税务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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