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柏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号:2021第93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3414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童柏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号:2021第9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5 10:37:21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93号

童柏海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通湖路(亿嘉庭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0315号,房屋建筑面积:133.6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童柏海

2021年10月15日



  • xndy01.jpg
  • |
  • |
  • xngb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