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明、杜先运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4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0151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李晓明、杜先运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4号
李晓明、杜先运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鱼岳镇北门路7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0001765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明、杜先运
2022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