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明、杜先运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4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0151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李晓明、杜先运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4号

李晓明、杜先运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鱼岳镇北门路7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0001765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明、杜先运

202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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