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洪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5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0152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成洪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5号

成洪婷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沿湖大道(帝景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1083号,房屋建筑面积:98.1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成洪婷

202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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