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洪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5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0152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成洪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2第05号
成洪婷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沿湖大道(帝景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1083号,房屋建筑面积:98.1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成洪婷
2022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