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解读

来       源 : 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解读单位: 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嘉鱼县湖泊进行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是开展河湖库水域岸线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强执法监管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迫切需要。

二、《方案》的起草依据

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关于印发<湖北省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河办发〔2021〕13号)、《嘉鱼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对县境内已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逐步实施退垸(田、渔)还湖,重点完成蜜泉湖、大岩湖、蜀湖、茶湖、珍湖的退垸(田、渔)还湖任务。全县退垸还湖工作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验收等步骤,通过十五年时间滚动推进全县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原则上2025年底前,全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应完成60%;到2035年底前,全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全面完成。

四、工作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实施好退垸还湖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涉湖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责任担当,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高位推进,开创全县湖泊生态保护新局面,为加强长江大保护贡献应有作为。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相关镇在县退垸还湖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退垸还湖工作有序完成。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横幅等多种媒体,进行高密度、全方位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退垸还湖工作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

4.强化督办落实。各有关部门建立退垸还湖工作检查督办和评价机制,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推动退垸还湖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相关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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