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30950 文       号 : 嘉政办函〔2021〕16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嘉政办函〔2021〕1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

《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河湖长制,以更大担当抓好湖泊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发〔2017〕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沿线“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加速打造滨江公园城市,全面推动嘉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在首要位置,从湖泊生态修复表现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湖泊综合治理,实施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发挥湖泊在绿色发展、长江大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实施湖泊退垸(田、渔)还湖,解决湖泊生态保护与种养殖之间的矛盾,坚决遏制围湖垦殖的现象发生,持续提升我县湖泊生态环境和防汛抗洪减灾能力。同时,探索建立推进湖泊综合治理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有效模式。

(三)坚持统筹兼顾。把实施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长江大保护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各方,确保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高效推进,取得实效。

(四)坚持循序渐进。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采取分批分期实施、不断推进的办法,逐步实现湖泊退垸(田、渔)还湖的目标。

(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各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力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的技术指导,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1. 工作任务

    将全县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实施退垸(田、渔)还湖(见附表),重点完成蜜泉湖、大岩湖、蜀湖、茶湖、珍湖的退垸(田、渔)还湖任务。

    四、方法步骤

    全县湖泊退垸还湖工作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验收等步骤,通过15年时间滚动推进,原则上到2025年年底前,全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应完成60%;到2035年年底前,全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协调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领导小组领导全县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湖泊退垸(田、渔)还湖统筹协调工作以及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计划)的制定,并积极与省水利厅对接,争取项目资金;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流域内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做好湖泊退垸(田、渔)还湖有关项目立项及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工作及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国有资产的清理核查;县人社局负责制订湖泊退垸(田、渔)还湖转产就业培训计划;县林业局负责制定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后湿地生态保护计划,谋划和落实保护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发展农业生产;县信访局负责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社会风险评估,及时处理上访事件,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涉湖各镇按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落实项目资金。全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资金以县政府统筹为主,相关补偿标准按县政府统一标准执行。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对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湖泊退垸(田、渔)还湖项目资金支持。

    (三)强化检查督办。嘉鱼县退垸(田、渔)还湖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建立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检查督办和评价机制,对湖泊退垸(田、渔)还湖落实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办,并定期对检查督办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我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目标任务按时按高质量完成。

附件: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情况表

附件

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情况表

(退垸还湖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序号

湖泊名称

位    置

退垸还湖

预计年度

备注


1

蜜泉湖

嘉鱼县官桥镇、鱼岳镇、高铁岭镇

2022



2

大岩湖

嘉鱼县高铁岭镇、陆溪镇

2025



3

蜀  湖

嘉鱼县鱼岳镇、官桥镇、新街镇

2023



4

茶  湖

嘉鱼县鱼岳镇、新街镇

2021



5

土地湖

嘉鱼县新街镇

2030



6

赤城湖

嘉鱼县渡普镇

2035



7

后  湖

嘉鱼县渡普镇

2030



8

接里湖

嘉鱼县高铁镇

2026



9

锦  湖

嘉鱼县陆溪镇、高铁岭镇

2026



10

珍  湖

嘉鱼县陆溪镇

2025



11

左金湖

嘉鱼县陆溪镇

2027



12

大河口湖

嘉鱼县陆溪镇

2026



13

西沟湖

嘉鱼县陆溪镇

2025



14

蔡子一湖

嘉鱼县陆溪镇

2026



15

东沟湖

嘉鱼县陆溪镇

2026



16

界石湖

嘉鱼县陆溪镇



17

上帅湖

嘉鱼县陆溪镇

2024



18

沈家塔湖

嘉鱼县陆溪镇

2024



19

铜山湖

嘉鱼县陆溪镇

2024



 

相关文件:《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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