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30950 文       号 : 嘉政办函〔2021〕16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嘉政办函〔2021〕1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
《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河湖长制,以更大担当抓好湖泊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发〔2017〕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沿线“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加速打造滨江公园城市,全面推动嘉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在首要位置,从湖泊生态修复表现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湖泊综合治理,实施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发挥湖泊在绿色发展、长江大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实施湖泊退垸(田、渔)还湖,解决湖泊生态保护与种养殖之间的矛盾,坚决遏制围湖垦殖的现象发生,持续提升我县湖泊生态环境和防汛抗洪减灾能力。同时,探索建立推进湖泊综合治理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有效模式。
(三)坚持统筹兼顾。把实施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长江大保护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各方,确保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高效推进,取得实效。
(四)坚持循序渐进。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采取分批分期实施、不断推进的办法,逐步实现湖泊退垸(田、渔)还湖的目标。
(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各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力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的技术指导,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工作任务
将全县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实施退垸(田、渔)还湖(见附表),重点完成蜜泉湖、大岩湖、蜀湖、茶湖、珍湖的退垸(田、渔)还湖任务。
四、方法步骤
全县湖泊退垸还湖工作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验收等步骤,通过15年时间滚动推进,原则上到2025年年底前,全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应完成60%;到2035年年底前,全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协调。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领导小组领导全县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湖泊退垸(田、渔)还湖统筹协调工作以及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计划)的制定,并积极与省水利厅对接,争取项目资金;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流域内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做好湖泊退垸(田、渔)还湖有关项目立项及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工作及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国有资产的清理核查;县人社局负责制订湖泊退垸(田、渔)还湖转产就业培训计划;县林业局负责制定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后湿地生态保护计划,谋划和落实保护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发展农业生产;县信访局负责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社会风险评估,及时处理上访事件,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涉湖各镇按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落实项目资金。全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资金以县政府统筹为主,相关补偿标准按县政府统一标准执行。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对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湖泊退垸(田、渔)还湖项目资金支持。
(三)强化检查督办。嘉鱼县退垸(田、渔)还湖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建立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检查督办和评价机制,对湖泊退垸(田、渔)还湖落实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办,并定期对检查督办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我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目标任务按时按高质量完成。
附件: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情况表
附件
嘉鱼县湖泊退垸(田、渔)还湖情况表 | |||||
(退垸还湖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 |||||
序号 | 湖泊名称 | 位 置 | 退垸还湖 预计年度 | 备注 | |
1 | 蜜泉湖 | 嘉鱼县官桥镇、鱼岳镇、高铁岭镇 | 2022 | ||
2 | 大岩湖 | 嘉鱼县高铁岭镇、陆溪镇 | 2025 | ||
3 | 蜀 湖 | 嘉鱼县鱼岳镇、官桥镇、新街镇 | 2023 | ||
4 | 茶 湖 | 嘉鱼县鱼岳镇、新街镇 | 2021 | ||
5 | 土地湖 | 嘉鱼县新街镇 | 2030 | ||
6 | 赤城湖 | 嘉鱼县渡普镇 | 2035 | ||
7 | 后 湖 | 嘉鱼县渡普镇 | 2030 | ||
8 | 接里湖 | 嘉鱼县高铁镇 | 2026 | ||
9 | 锦 湖 | 嘉鱼县陆溪镇、高铁岭镇 | 2026 | ||
10 | 珍 湖 | 嘉鱼县陆溪镇 | 2025 | ||
11 | 左金湖 | 嘉鱼县陆溪镇 | 2027 | ||
12 | 大河口湖 | 嘉鱼县陆溪镇 | 2026 | ||
13 | 西沟湖 | 嘉鱼县陆溪镇 | 2025 | ||
14 | 蔡子一湖 | 嘉鱼县陆溪镇 | 2026 | ||
15 | 东沟湖 | 嘉鱼县陆溪镇 | 2026 | ||
16 | 界石湖 | 嘉鱼县陆溪镇 | 无 | ||
17 | 上帅湖 | 嘉鱼县陆溪镇 | 2024 | ||
18 | 沈家塔湖 | 嘉鱼县陆溪镇 | 2024 | ||
19 | 铜山湖 | 嘉鱼县陆溪镇 |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