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许龙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43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19-182633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李娟、许龙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14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9-19 16:17:00
李娟、许龙强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鱼岳镇迎宾大道3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030105号,房屋建筑面积:9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娟、许龙强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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