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卓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3号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0106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武汉卓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1-13 17:04
武汉卓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潘家湾畔湖工业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嘉国用—(2011)第22470074号,土地面积:20433.80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间至2061年8月2日止。)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卓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