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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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创造发展环境。抓好镇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加强社会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镇域内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耕地保护、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行政工作,指导村委会、居委会群众组织自治,推动农村民主建设。
(三)搞好公共服务。按规定权限负责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广播电视、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等服务。
(四)促进稳定和谐。做好农村扶贫开发、五保户供养、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配合上级政府建立并落实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失地农民保障等制度。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五)落实兑现各级惠农、强农、富农补助资金,乡镇“三资”监督管理;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围绕乡镇经济发展、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从单位构成看,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部门名称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本级)
2.嘉鱼县簰洲湾镇财经所
三、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我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87.46万元。与2021年度3664.9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7.5万元,下降29.40 %,主要原因是:财拨项目优化整合,财拨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2587.46万元,与2021年度3664.96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77.5万元,下降29.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7.4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 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2022年度支出合计2587.46万元,与2021年度3664.96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77.5万元,下降29.40%。其中:基本支出1195.10万元,占本年支出46.19%;项目支出1392.36万元,占本年支出53.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87.46万元。与2021年度3664.9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77.5万元,下降29.40%,主要原因是:财拨项目优化整合,财拨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7.46万元,比 2021年度决算数3664.96万元减少1077.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拨项目优化整合,财拨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7.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7.5万元,下降29.40%。主要原因是: 财拨项目优化整合,财拨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7.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0.24万元,占40.98%。主要是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90万元,占2.09%。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18万元,占1.36%。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5万元,占0.19%。主要是用于政府节能环保事务方面的支出。
5.城区社区(类)支出35.53万元,占1.37%。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1346.83万元,占52.05%。主要用于政府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50.77万元,占1.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5.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9.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9.21万元,完成预算的120.65%。较上年增加3.54万元,增长9.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及兄弟单位检查较多,招商引资项目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预算数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6.13%;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3.17%。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修维护、保险、过桥过路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9.11万元,完成预算的118.82%,较上年增加3.84万元,增长15.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及兄弟单位检查较多,招商引资项目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 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11万元,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19个,360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0.39万元,上升125.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办公开支有增加;招商引资、创文创卫、抗旱救灾等支出较大。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组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7个指标,村级组织社区基本保障经费、村级保障经费、王家巷村美丽乡村建设、党建保障经费、应急工作经费、养事经费、社会事务管理专项、农村社区事务管理专项等。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严格按照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1. 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簰洲湾镇政府批复的部门预算数56392.34万元,实际完成的预算数56392.34万元,预算完成率97%。
2.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方面,我镇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镇政府多次组织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资金管理有效,资金安全有保障。
(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截至12月,全镇完成工业总产值27.4亿元,全镇共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27亿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1个,总金额6.58亿元。新签约工业项目2个、新投产工业项目 1个。
2、特色农业不断壮大。先后引进宝群、雄拓等企业发展避灾农业、特色农业,建成稻虾养殖基地5000亩、莲藕种植基地5000亩、西瓜基地3000亩等,特色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亩以上;
3、衔接资金项目。通过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县级审定,最终确定簰洲湾镇河埠整险工程100万、簰洲湾镇东岭村发展无公害有机蔬菜项目350万及河埠生产路拓宽100万三个年度可实施项目,统筹兼顾基础设施与产业项目,有效保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申报发放教育资助金额85.6万元。2022年我镇发放春季雨露计划资金72人108000元。落实教育帮扶1330人74.8万元(春500人24.5万元,秋830人50.3万元)。
5、脱贫户走访覆盖率100%。我镇成立了1个领导小组、10个走访专班、4个核查专班、10个整改专班,对1315户贫困户进行全覆盖走访,指标完成率100%。
6、住房安全方面:2022年镇党委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安排部署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对安全隐患房屋进行了排查登记,并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隐患房屋进行了鉴定,对1户C级危房进行了改造,改造面积70平方,补助资金13000元(系下沙口村三组村民,陈贤友,男,低保户)。
7、秸杆禁烧覆盖面100%。我镇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强化日常巡查督查,秸杆禁烧覆盖面100%,达到指标要求。
8、生活垃圾转运频次1次/天。我镇2022年垃圾桶共500个、勾臂箱20个、垃圾压缩转运车1辆,生活垃圾归集后每天转运至处理场,达成指标要求。
9、计生政策宣传覆盖面100%。通过宣传单、广告牌、公示栏和村广播等方式,积极开展了“全面二孩”、打击“两非”系列宣传活动,宣传覆盖面100%。
10、“平安创建”宣传覆盖面100%。发放《平安建设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6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2条、在一级路沿线树立大型宣传牌5处、出动宣传车60余次,各村广播定时定点播放《平安建设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短信平台发放“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信息9万余条,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知晓率、参与率,形成了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崭新局面。
11、群众信访办结率100%。坚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信访矛盾,持续执行“五包一”和党委轮流坐班接访制度。我镇网上办理信访事项192件,其中领导信箱3件,网上投诉35件12345政务服务平台工单154件,办理率达到100%,受理群众来访23件,办结23件,办结率达100%,其中上级交办的均及时办结上报。
12、安全隐患整改99%。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及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累计集中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培训安全生产知识2次、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1部,发放冬春安全知识宣传册《至人民群众的一封信》3000余份,我镇9个专班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各类安全检查12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03份,整改通知书24份,提示函1份,发现各领域安全隐患285条,今年以来共复查整改283条。
13、低保五保残疾人求助金发放及时率100%。我镇农村低保754户,1063人,享受城镇低保329户,393人。特困供养人员258人,分散供养189人,持残疾证的残疾人1406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507人,享受护理补贴627人。临时救助共救助397户,397人,发放救助金939710元。救助金发放及时率100%。
14、发展预备党员人数 42 人。2022年共发展预备党员 42 名,共有预备党员转正66名。
15、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提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典型案例通报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收看电视问政,筑牢了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的防线,使干部职工深受教育,起到了震慑灵魂、入脑入心的教育效果,和提升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的效果,基本达到了指标要求。
16、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86人次。共发工作督办通报8期,责令书面检查2人、约谈提醒12人、批评教育1人。立案:17起,处分22人次。其中党内警告11人;党内严重警告9人;延长预备期一年1人;诫勉谈话1人。
17、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管理规范。我镇建立了领导班子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实行班子成员“一对一”精细化跟踪管理,围绕消防安全、场所建设、大型宗教活动等方面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同时加强了宗教活动日常巡查,在重大节日、宗教节庆、重大宗教活动前提早介入,提前检查,现场指导,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文明、有序。今年以来,累计巡查宗教场所50场次,总体态势平稳,未发现异常情况,基本达成指标要求。
18、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次数0次。2022年,我镇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达成指标要求。
19、育龄妇女身体健康状况持续改善。通过加强孕情监测、二癌筛查、日常体检、发放药品等计生服务管理,已婚育龄妇女身体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基本达成指标要求。
20、农技服务效果较好。坚持送科技下乡,对农业生产提供免费服务,为粮食作物的增产有一定的帮助,基本达成指标要求。
21、没有学龄儿童失学现象。通过扶贫走访和驻村干部的了解,目前没有学龄儿童失学现象,基本达成指标要求。
22、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高。通过广泛的宣传,对信访件的认真回复,以及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的提高,群众对镇信访件办理质量有所提升,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现象明显好转,基本达成指标要求。
23、干群关系持续改善。通过交流了解,群众对党员干部信任度逐步提高,干群关系持续改善。
24、全年重大洪涝灾害及火灾次数0次。2022年我镇没有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及火灾,达成指标要求。
2022年度簰洲湾镇人民政府从总体上看,整体绩效目标的依据充分,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相符;预算编制合理;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目标实现较为理想,达到预期目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强农村公益性府服务的试行意见》,县级财政将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具体标准为:种植每亩不低于1元,畜牧防疫每户不低于2元,文化体育每人不低于0.5元,计生、广播、水产、农机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根据实际安排。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资金108.36万元,共批复资金105.4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建立完善的“以钱养事”新机制,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行为社会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公益性服务体系,强化政府提供农村公益性服务的责任,遵循社会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实行“政府采购,花钱买服务”的办法,增强活力,提高农村公益性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得到农民认可,确保农民受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2年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资金计划安排108.36万元,资金实际到位105.45万元,资金到位率97%。资金到位及时,配套资金筹措能力较好。
2、资金使用。
2022年县预算安排簰洲湾镇“以钱养事”经费108.36万元。其中:农业技术服务38.21万元,畜牧技术服务40.04万元,文化体育服务11.35万元,计划生育服务7.95万元,广电服务9.56万元,政法维稳经费10.81万元,政法实际拨付到镇7.9万元。由于广电服务不是拨付到我镇,我镇资金实际到位105.45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各服务中心养事经费97.55元,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基本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服务人员的劳务费,一、二、三季度每季预拨20%,第四季度和剩下的40%年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一次性支付到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养事经费全部实行合同管理,年初由镇政府申报立项,主管局审核,县综改办批准后实施,各服务中心按批准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由综改办、主管局和镇人民政府考核验收,按考核结果支付经费。
三、目标完成情况
各服务中心按照合同目标完成任务工作量,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村组干部满意度95%以上。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政府服务农民的职能通过“以钱养事”新机制得以充分发挥。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在完成绩效自评后,将各项目自评结果整理汇总,逐项对照检查,将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总结,不断修正,持续改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合理开支经费,减少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差异,减少预算调整。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强化预算绩效与资金管理。以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资金用途为基础,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使资金支出方向更加合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实效;二是调整完善绩效目标。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整合调整下一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3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
2022年度我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2022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0399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
3.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1004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
4. 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119999
5. 城区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120501
6.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130126;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130306;水利(款)防汛(项)2130314;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130701;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130705;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130706;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130799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并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一、2022年度嘉鱼县簰洲湾人民政府本级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1. 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簰洲湾镇政府批复的部门预算数56392.34万元,实际完成的预算数56392.34万元,预算完成率97%。
2.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方面,我镇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镇政府多次组织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资金管理有效,资金安全有保障。
二、2022年度养事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2年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资金计划安排108.36万元,资金实际到位105.45万元,资金到位率97%。资金到位及时,配套资金筹措能力较好。
2、资金使用。
2022年县预算安排簰洲湾镇“以钱养事”经费108.36万元。其中:农业技术服务38.21万元,畜牧技术服务40.04万元,文化体育服务11.35万元,计划生育服务7.95万元,广电服务9.56万元,政法维稳经费10.81万元,政法实际拨付到镇7.9万元。由于广电服务不是拨付到我镇,我镇资金实际到位105.45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各服务中心养事经费97.55元,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基本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服务人员的劳务费,一、二、三季度每季预拨20%,第四季度和剩下的40%年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一次性支付到位。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养事经费全部实行合同管理,年初由镇政府申报立项,主管局审核,县综改办批准后实施,各服务中心按批准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由综改办、主管局和镇人民政府考核验收,按考核结果支付经费。